晉中健康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晉中健康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實施“陽光工程”,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山西省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晉中健康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晉中健康學院招生工作以普通高考(對口升學)成績為主要指標,貫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
第四條 晉中健康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晉中健康學院
第六條 學校標識碼:4114013598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九條 辦學類別: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條 辦學地址:山西省晉中市祁縣經濟開發區晉商大道15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在省教育廳指導下,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 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晉中健康學院的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十四條 晉中健康學院招生處是晉中健康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總數,并通過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向社會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當年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調節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錄取。
第十七條 本科學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物價局《關于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等7所學院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費字[2015]205號、山西省教育廳《關于申請調整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學費標準的函》(晉教財[2015]103 號)文件執行;本科學費:16080元/學年;專科學費:12800元/學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課考試成績為主,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及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條 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對投檔到我校同一專業組的考生,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在專業(組)內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普通類考生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序,如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同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口升學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錄取規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外語語種無限制(我校各專業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二十三條 學校認可省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按教育部要求及省主管部門規定的形式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欄和校園網公布。
第六章 頒發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予以頒發“晉中健康學院”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如符合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學校學生獎學金及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資助方式,同時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首先,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其次,學校對錄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晉中健康學院招生工作,解釋權歸晉中健康學院招生處所有;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晉中市祁縣經濟開發區晉商大道 158 號
網址:http://www.jzjkxy.com
郵編:030900
電話:0354-531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