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學校按照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和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我校認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學校進行專業錄取時,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3.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已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 4.專業錄取時,投檔成績相同,外語成績高者優先;外語成績相同,語文成績高者優先;外語、語文成績均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5.對投檔到我校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考生只在被投檔的組內的未錄滿專業中予以調劑錄取。高考投檔成績或體檢等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二、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征集后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實行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所報專業或專業組須符合我校該專業或專業組對選考科目的要求。 四、中醫學(5+3一體化針灸推拿英語方向)專業要求外語高考成績達到單科滿分的70%及以上;藥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外語高考成績達到單科滿分的6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