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八條 學校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獅子山野芷湖1號
第九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條 學校是國家表彰的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是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樣板校;是商務部援外人力資源開發合作項目承辦單位,農業農村部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基地,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全國水產技術推廣人員培訓基地;是全國示范性職教集團主持單位,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建設單位,國家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建設單位,國家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庫建設和專業標準制訂主持單位;是湖北省優質專科高職學校,湖北省高水平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單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各二級學院院長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負責學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項研究決策。
第十二條 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處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實施錄取工作,處理與招生工作相關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在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辦學實際,結合近年來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及執行情況,統籌生源質量、產業發展趨勢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產業發展趨勢和報考率,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在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有關考生加分的政策。
第十七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學校原則上遵循考生專業志愿,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含同分排序成績)排序,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部分報考超額或缺額專業,經省級招生機構批準,學校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對相關專業計劃進行調增或調減,實行調劑錄取,其中: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專業組內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九條 2024年學校各招生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建議報考我校醫藥類、食品類各專業。
第二十一條 投檔后有空余計劃的省份,按照各省有關要求參加征集志愿或將計劃調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學費標準為:所有專業5000元/年;住宿費(含空調使用費)標準為:860元/人/年。
第二十四條 學校為鼓勵學生勤奮向上,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建立了完善的資助工作體系,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企事業單位設立的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臨時困難補助等。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核發的相關證件(如低保證等)向學校學生工作處資助中心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對外公告、公示。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組織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hbskzy.cn/(學校官網)
http://zs.hbskzy.cn/(招生信息網)
招生部門: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處
聯系電話:027-87666655
咨詢Q Q:800089491
郵政編碼:430070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經主管部門核定后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其他相關未盡事宜由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授權學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